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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外部動機內部動機與獎懲

​子穠園心理學小教室-毛毛媽媽談動機 6/6

3 10月 2024

本文三大重點Takeaway

  1. 「正增強」(給喜歡的東西) 與「負懲罰」(拿掉喜歡的東西)是較適合用在孩子身上的制約方法。

  2. 在大規模實驗中,金錢獎勵對提升學生學習興趣或創造學習成果,都是無效的,且有可能削弱內在動機。

  3. 運用「自主性」、「升任感」與「連結感」創造出的內在動機,是最長期有效的行為驅力。

談到影響動機的因素,「獎懲」想必是許多爸爸媽媽非常直覺的聯想。尤其是用獎賞來換取他人的特定作為,在人類社會中已經行之數千年。而這樣的行為模式除了是你情我願的經濟交易,也有可能跟「權力」結合,用來長期地影響或控制他人的行為,這就叫做「制約」。

講得有點生硬了,其實用獎懲來讓孩子做或不做什麼,對我們來說實在太直覺了,相信幾乎所有爸媽都有一套自己的經驗。例如我就經常明擺地「賄賂」我的小孩,尤其是希望他們配合我個人時間或行程上的需求時,比方我晚上有會議或工作,而我女兒喜歡外出用餐,我就會跟她商量用「帶她出去吃飯」,「換取」她晚上自己玩,讓我安靜地工作。有時候孩子也會主動提議這種「交換」,例如我要求老大寫額外的英文作業,他也蠻常提出「寫完讓我打麥塊」之類的「對價」,我通常也都會答應。

我和我孩子之間的這種模式比較像「單點式交易」,幾乎都是隨機的,碰到有需要的時候才提出,也沒有固定的「交易內容」。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我常聽教室小孩提到的形式,我個人比較少用,我稱之為「長期合約」、「明碼標價」式的獎懲,最常見的就是「考幾分可以得到OO」,獎品舉凡金錢、禮物、出遊、玩平板的時數等等都很常見。

當然有賞也會有罰,我時不時也會聽到孩子說家裡有「考不到幾分就會XX」的規矩,當然其中我最不樂意聽到的就是體罰,這也是我一向都會跟家長明講的個人理念。(歷來也影響了不少爸媽,讓我很欣慰。)

在之前的文章中其實有斷斷續續提到過「行為制約」或「獎酬」的作用,這一篇中更有系統地再整理一下,希望幫助大家思考哪些有用或沒用,未來該如何調整給孩子的規範。

運用持續的獎懲來影響他人行為這件事,是近代心理學的大山頭,稱為「行為主義」,大約在一百年前開始興起,而後一路演變與沿革,到今天都還是心理學研究的大宗。簡單說,心理學家發現獎懲對人類等動物有很強大的影響力,作用的方式可分四類:

​正增強

方法: 給喜歡的東西

效果: 創造想要的行為

​正處罰

方法: 給討厭的東西

效果: 避免不要的行為

​負增強

方法: 拿掉討厭的東西

效果: 創造想要的行為

​負處罰

方法: 拿掉喜歡的東西

效果: 避免不要的行為

「增強」就是創造想要的行為,正向的是直接給獎賞,負增強則是拿掉他討厭的東西,像是考得好可以免寫作業。而「處罰」是為了削掉不要的行為,正處罰很容易懂,是加諸一個孩子討厭或害怕的事,像是罰站、罰寫、體罰等,而負處罰也很常見,就是取消權益或福利,例如在學校最常見的罰「不准下課」,或是在家被取消平板或電玩時間。

重點來了,這四個向度的做法哪個最有效? 如果單純以刺激行為的短期效果,是「正處罰」>「正增強」>「負處罰」>「負增強」。但如果將長期效果與副作用納入考量,專家普遍建議用在孩子身上的方法排序,則會變成「正增強」>「負處罰」>「正處罰」>「負增強」。正處罰明明最有效,排名卻一下掉到後段,主要是因為它啟動的行為動力是恐懼,效果強大但負作用更強大。專家建議如果要使用,最好符合「必然性」與「立即性」的原則,也就是接近所謂的「自然後果」。

既然正增強這麼有效,那家長是否應該多用獎賞來激發行為? 就像業務會為了高額業績獎金而更賣力工作,孩子是不是也會為了高額的獎金獎品而格外奮發向學呢? 哈佛大學有一位經濟學家羅蘭菲爾曾主持一個長達十年,獎金金額高達千萬美金的教育實驗計畫,地點遍布紐約、芝加哥、波士頓等大城市,參與的學生橫跨小學到高中,人數也達數萬人,堪稱是人類史上規模最大的教育實驗。而且這個實驗不只含括學生,一些區域的操作也將家長和老師納入,希望增加學生求學的助力。

然而結果如何呢?菲爾在最後的研究結論中寫到:「我們的激勵實驗結果出人意表,金錢獎勵對每個城市學生的成績影響,在統計意義上為零。」

若去細究每個子專案中學生的行為,的確可以觀察到一些獎勵帶來的變化,例如有些學生會為了獲得金錢獎勵而更努力完成作業和考試,但這份努力卻未必能轉化為更好的成績或畢業率。甚至在某些專案中,金錢與物質獎勵這類「外部動機」還導致學生「內在動機」的下降,削弱了孩子的學習興趣與成就感。

何謂「外部動機」與「內在動機」? 彼此有什麼關聯 ?

外部動機是指來自外部環境的獎勵或壓力,驅使人去完成某個行為或任務,如我們前面說的金錢、獎品,但也有可能是無形的名譽、讚揚、懲罰等,總括來說,外部動機就是「別人給的」。而內在動機則相對是「自己長的」,像是樂趣、成就感、使命感等等。而進行相關研究最著名的是兩位心理學家迪西 (Deci) 與萊恩 (Ryan),他們花了幾十年的時間進行一系列的實驗,結果都指向外部獎勵長期來說不只難以激勵人們投入目標的追求,很多時候甚至會有反效果,就是前面說的侵蝕內在動機。原因是外部獎勵會創造一個微妙的目標置換的效果,讓原本可能是為了樂趣或成就感而行動的孩子,轉成為了獲取獎勵而行動。而此時若獎勵停止,內在動機也不會重現。

因此迪西(Deci)與萊恩提出的「自主理論」(自我決定論)-用「自主性」(我自己要的)、「勝任感」(我做得好)與「連結感」(與我有關)作為動機的三大元素,最能有效增強並延長動機。

講完這麼生硬的理論,我也說說我自己的感受。學習的體驗是件很個別化的事,每個孩子在當中的感受都不同,對於提升內在動機家長和老師也是盡力而為,對結果很難十拿九穩,畢竟小孩也不都會照著我們的期待去感覺。所以過程當中,如果爸媽真的對孩子有沒有做到某些事很在意,那麼運用獎酬幫助孩子在短期內度過某些關卡,其實也是可行之策。

給獎勵就是正增強,那麼是否有某些特定模式的增強,效果比較好呢? 心理學家將正增強的模式分為四種:

增強模式

效果強度與持續性

固定比例增強-特定行為次數後給予獎賞

​可變比例增強-不定行為次數後給予獎賞

​可變時距增強-特定時間間隔後給予獎賞

​可變時距增強-不定時間間隔後給予獎賞

效果強,持續性弱

​效果強,持續性強

效果弱,持續性弱

​效果中強,持續性強

大家應該可以一目了然,可變比例的增強,也就是不定時、不定量、不可預期的獎賞,效果強,持續性更強。這類行為中最著名的就是「賭博」,這也就是為何賭這麼難戒。但我們獎勵孩子當然不是要搞得像賭博,我會形容那是「獎賞的禮物化」。獎賞多半帶有行為「對價」的意涵,就是我做到什麼,你就得給我什麼,久了效果就會頓化;但禮物則完全看贈送者的意願,是我樂意給你的,而不是欠你的,所以有時候有,有時候沒有也很合理,孩子反而會因此更上心。

如果不相信,去跟小孩借電玩來打一下,感受當中的獎賞機制的刺激效果,應該就能明白了,那些機制可是許多優秀心理學者的傑作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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