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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情緒調節課

情緒實驗室​

本課程透過故事、遊戲與討論,引導孩子認識更多情緒、

練習表達感受、理解他人想法,並在遇到困擾時學會

冷靜處理與和平溝通,增進自我與人際互動能力。

適合2年級

​小班制

​課程特色

COUR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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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負責感

1.建立對情緒的責任感:理解並接納自己各種情緒的存在,學會為自己的情緒表現負責,而不是推卸或忽視。

​2.承擔情緒後果:了解情緒會影響行為,而行為也會帶來結果。

成長型心態

1.勇於挑戰情緒困境:不害怕不開心或失敗,願意面對挫折帶來的感受

​2.提升挫折耐受力:在面對失敗或困難時,能承受並調整因挫折引發的各種情緒,學會在情緒中找到力量,重新站起來並繼續努力。

轉化遊戲力

1.讓情緒調節保持樂趣:在遊戲化活動中學會處理輸贏與快樂過度。

​2.從情緒出發,練習將困境或難題拆解成小任務,一步步完成,不被情緒卡住。

​授課老師

TEACHER

「讓我們一起用生命影響生命。」

​李姿萱老師-膝膝​

子穠園教室─情緒教育教師

​教室位置

LOCATION

​學生個人因素之退費說明:

(一)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95。但所收取之百分之5部分超過新臺幣一千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
(二)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90。但所收取之百分之10部分逾新臺幣一千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
(三)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70。

(四)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(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3分之1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50。

(五)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3分之1者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
非學生個人因素之退費說明:

(六)  因可歸責於補習班之事由,致未能開班上課者,應於原定開課日前公告並通知學生,並應於原定開課日起7日內,全額退還已繳之費用。

(七)  因可歸責於補習班之事由,於課後因故停班或停課者,應按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已繳之費用。

(八) 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補習班之事由,而有前2款之情形者,補習班應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10日內,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。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、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,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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